行業新聞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文件,提出降低企業用氣價格。具體涉及:
一、降低省級管網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氣企業(包括城市高壓管輸企業,下同)銷售非居民用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29元調整為2.19元,下浮不限;向華電杭州半山發電有限公司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32元調整為2.22元,向其他天然氣發電企業銷售天然氣的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41元調整為2.31元。省級門站降價政策,各地應落實到所有非居民用戶,城市燃氣企業不得截留。
二、降低城市燃氣企業輸配價格。各地城市燃氣企業的管道輸配價格,在現行基礎上下降20%以上,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
三、擴大煤改氣用戶氣價優惠范圍。所有煤改氣用戶氣價控制在省級門站價格加價每立方米0.6元以內。
四、企業職工集體宿舍、食堂用氣可執行居民用氣價格。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內可以單獨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食堂生活用氣,可選擇執行居民氣價;已實施階梯氣價的,可按當地居民第一檔氣價的1.1倍執行。
上述規定自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請各地抓好貫徹落實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報告省局。
本次浙江省非居民天然氣價格下調,與此前對于中國天然氣價改方向的預判一致。
城市燃氣售氣毛差可能受到擠壓。本次調整前,浙江省平均非居民天然氣終端用戶銷售最高限價約為3.7~3.8元/立方米,省內各市略有差別,本次調整后,浙江省非居民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可能平均下調0.3~0.4元/立方米。而全省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的下調幅度僅為0.1元/立方米,意味著城市燃氣售氣毛差可能下降0.2~0.3元/立方米。
天然氣消費復蘇仍待觀察。根據我們的測算,即使非居民天然氣終端用戶價格下降0.4元/立方米,目前浙江省工業用氣仍比可替代能源LPG以及燃料油等貴30~40%左右,經濟性仍然較弱,天然氣消費復蘇程度仍有待觀察。
中游管網和城市燃氣輸配氣均可能是下一步改革重點。浙江省物價局上月宣布對省內跨市天然氣管道運輸成本和市內短途天然氣管道運輸成本實施定期監審。雖然浙江省此次針對城市燃氣管道輸配價格下調20%這一要求的具體計算方法尚未有進一步說明,但我們認為類似電力改革的思路,政府可能加強對長輸管道、省網和城市輸配氣環節的成本監審和收益率控制,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定期對管輸費、城市輸配氣價格(價差)進行監管和調整。
改革方向日趨明朗。通過本次價格調整,地方政府進一步開放終端市場,并向消費者讓利的意圖已經非常明朗。目前天然氣中下游改革已在部分省份率先拉開帷幕,局部地區改革推進較為超前,力度較大。我們預計未來,針對天然氣中游管道輸配價格以及下游終端銷售價格的監管與調整,可能將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文章來源:中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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